三老乡结伙,短短12天作案5次劫得钱财近5000元。近日,台州市椒江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3名均姓彭的人11年和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各处罚金。 5月1日凌晨,彭某等3人窜至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海大道,采用抱腰、捂嘴等手段,劫得一女子现金20元和手机1部。经查,在12天中,3人或分或合,使用暴力手段5次抢劫,共抢得价值四千余元的财物。